我国理论界对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有一个认识过程。由于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曾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所以我国理论界首先认识到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此后,我国理论界又认识到实践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这可能是因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讲过,“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后来又认识到,实践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基本观点,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不少学者赞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称为“实践唯物主义”。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有些学者又进一步认识到,实践观点不仅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而且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点是在实践基础上革命性和科学性的统一。然而,当着我们强调了实践观点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潜藏着或掩盖着轻视理论、把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简单化甚至庸俗化的另一种倾向。在现实社会中,这种倾向也确实或轻或重或多或少存在着。有鉴于此,本文重点论述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的复杂性及理论的重要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实践是理论的基础,是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对理论起决定作用,理论必须与实践紧密结合,理论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为实践服务,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但同时也要看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如果把这种复杂的关系简单化,就可能产生两种片面倾向:一种是片面强调理论的重要性、轻视实践经验的教条主义倾向;另一种是片面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忽视或不能全面理解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和能动作用,特别是忽视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性的“唯实践论”倾向。对于教条主义倾向及其危害,我们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并对其从各个方面做过分析批判。而对于忽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和能动作用的“唯实践论”倾向,则缺乏必要的警惕,没有自觉地意识到它的存在,当然也就对其危害性估计不足。特别是近些年来,理论界强调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的同时,却自觉或不自觉地、有形或无形地形成了一种理论上的“唯实践论”倾向。现在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与学习中,片面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或实践),忽视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倾向,依然严重存在。而在实际工作中,自发的“唯实践论”倾向则是一直存在的。(至于在理论上如何界定“唯实践论”倾向的含义,我尚未考虑好,暂时搁置。)本文主要对“唯实践论”倾向的表现和如何克服这种倾向,谈些自己的认识。
一、实践检验理论与理论检验实践
实践是检验理论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只有通过实践检验的理论和经受得住长期的实践检验的理论,才有资格称得上真正正确的理论,这是毫无疑义的。但不能因此而否认理论也可以检验实践,不能否认理论检验实践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那么,理论检验实践的含义和表现是什么呢?实践检验理论与理论检验实践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的呢?这是我们面对的理论与实践关系上的新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难度是很大的,下面尝试着做些初步探讨。
理论对实践的检验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和表现:
首先,人们在实践之前都要确定实践的目的、步骤、方法以及期望达到的后果。所谓理论检验实践,就是在实践之前,用相关的理论对实践的目的、步骤、方法以及期望达到的后果加以审视,检验其合理不合理、正确不正确、可行不可行、条件是否具备、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确认实践有合理的与不合理的、正确的与错误的、自觉的与盲目的、可行的与不可行的之分,是承认理论检验实践的必要性的主要依据。否认理论对实践的检验,实际上就是认为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天然合理的,都是正确的,都是可行的,都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或者对实践活动是否合理、是否正确、是否可行、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置若罔闻,不予考虑。这种观点和做法,必然导致实践活动的盲目性。盲目的实践活动危害性极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多次出现过的经济过热,盲目投资建设新的项目,建立这样那样的所谓经济开发区,对某些产业的投资过多过大,造成产业结构不合理,致使某些产业产能过剩,产品库存过多,都是由于未经理论审视和检查的盲目的实践造成的。在实践之前从理论上对实践的目的、步骤、方法以及期望达到的后果进行预测和评价,事先建立起预警机制和防范措施,预防实践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预料不到的消极后果,可以减少失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任何实践活动都要付出代价,都是得失共生、利弊共存的。所谓理论检验实践,就是用相关的理论对实践的得失利弊进行权衡取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用辩证的观点看待实践活动的代价,既要把发展放在优先地位,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承认实践中代价付出的必要性,又要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警惕和防止过高代价,减少和控制由不必要的代价付出而引发的社会压力和社会矛盾,控制社会发展过程中可能诱发的种种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稳定。重视实践活动中的代价选择能够减少代价,优化发展。代价选择的基本原则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一般说来,如果得大于失、利大于弊,这种实践就是可行的;反之,如果失大于得、弊大于利,这种实践就是不可行的。检验实践是否具有可行性是理论检验实践的重要内容,它可以避免盲目的不合理的实践活动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代价付出和损失。我国改革开放近40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是有目共睹、任何人也否认不了的,但同时在某些方面也付出了过大的代价,如自然资源浪费、生态环境恶化、收入差距过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都与忽视了理论对实践的后果事先进行预测和检验有一定的关系。
再次,任何实践活动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在实践过程中,主客观条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往往可能出现一些甚至很多事先没有预料到的复杂情况。所谓理论检验实践,就是根据实践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用相关的理论重新审视实践活动之前确定的目的、步骤、方法以及期望达到的后果,保留其与变化了的条件仍然相符合的部分,放弃其不符合变化了的条件的部分,对它们做出调整,使之符合变化了的主客观条件。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一定要防止思想僵化和固化,防止实践的目的、步骤、方法以及期望达到的后果一旦确定,就不再西宁最好的白癜风医院过量使用苯酚的危害有哪些
当前时间: